僱傭
有關個別勞資糾紛的調解制度
- 因被突然解雇而陷入困境
- 因無緣無故被扣除工資而陷入困境
- 暫時停職后被拒絕恢復原單位
- 接到了調動工作的命令,但其理由卻讓人無法接受
- 被婉言要求辭職,但其理由讓人無法接受
- 因被強迫從正式職工改為鐘點工而陷入困境
- 離職時因被要求高額的解決金而陷入困境
等等
在發生這種情況時,請利用“個別勞資糾紛的調解制度”。縣勞動委員會為了解決雇員個人與資方就勞動條件等問題發生的矛盾衝突,進行“個別勞資糾紛的調解”。
什麼是“個別勞資糾紛的調解制度”?所謂“個別勞資糾紛的調解”,就是由3名經驗豐富的調解員從公正、中立的立場出發,聽取當事者雙方的主張,分析出問題所在之處,調整各自的意見並提供參考性方案,以便協助當事人通過對話解決糾紛。
調解員從勞動委員會的委員中選出公益委員、雇員方委員和資方委員各一名。
調解制度是免費的,雇員和資方都可利用。
請注意! 即時申請調解,如爭執對方拒不接受的話,則有可能無法進行調解。
如何申請“調解”?
申請調解請使用專用表格
有關領取專用表格請直接到事務局辦理申請手續。事務局將詢問有關調解方面的詳細情況,請務必由本人或了解情況的人前來辦理。
注意! 如日語水平有限請務必偕同翻譯前來辦理。請用日語填寫申請表。
您是不是想更詳細了解有關“調解”的具體內容?
詳細情況請隨時詢問縣勞動委員會總務調整課調整組。
注意!
詢問時請用日語。
電話: 052-954-6833